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46A24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已经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龙经开管建设[202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331181-04-01-363014,建设资金来 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1258.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97.7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新建道路一长为110.72m,道路二长278.32m;场地平整3701平方米,包含边坡、挡墙及排水沟等;箱涵长114m,单孔内径为2.5mx2.5m,壁厚250mm;雨水管道主要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中管径DN300长123m、DN600长42m、DN800长37m、DN1500长363m;污水管道主要采用HDPE缠绕管B型SN8DN300,长428m;废水管道主要采用HDPE缠绕管B型SN8DN200,长441m;给水管道主要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其中管径DN200长705m、DN150长196m、DN100长8m;新建太阳能路灯LED150W32盏,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八都镇溪坪区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建筑面积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8142125.00元。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资格未执行注册制情况下选用),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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