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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197号】溪塘治理工程(东湛河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7-10

1、招标条件

溪塘治理工程(东湛河一期)(项目代码:2501-410403-04-01-431567)已由平顶山市卫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溪塘治理工程(东湛河一期)

2.2、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5197号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总投资约267.72万元。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卫东区东湛河吕庄村至科技路段进行治理,该河道全长12.11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部分清淤刷坡、建设溢流堰、新建雨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离等。具体内容涉及河床整理、安装钢筋混凝土Ⅱ级承插管(直径600mm)、安装钢管(直径620mm)、检查井、道路恢复、溢流堰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3 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其它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如投标单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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