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能源配套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北新能源配套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能工社-安招采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SZ-2025-FW005
2、项目名称:江北新能源配套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1.5万元
5、最高限价:11.5万元
6、采购需求:江北新能源配套产业园位于江北新区沈巷片区江北八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口,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5.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增加分隔墙和卫生间、1#厂房西墙新开5个大门、新增污水管道、园区西边道路拓宽和1#厂房配电房改造,以及平安公寓和幸福公寓进行监控安装和局部维修。工程建安费约295万元。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4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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