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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4-04

香河县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香河县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香河县西市区(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香河县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雨水管道主管道总长度约为 13.65 公里,污水管道主管道总长度约为 9.18 公里,并对路面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恢复。(4)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7日历天,施工工期24个月。(5)质量标准: 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并经有关机构审查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标段划分:1个(7)最高限价:22679.3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联合体全部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5)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8503300。(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3)若开标后投标单位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9:002024-04-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97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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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玉强

联系人: 曹雪楠
电话:

0316-5180014

电话: 0311-860236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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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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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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