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113-04-01-2179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滨河路新造段污水主干管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滨河路新造段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滨河路新造段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新造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西起新造路,沿规划滨河路敷设,东至创新城1号泵站,途径现状和平路、兴华路、渡口路等。本工程主要新建d300-d1200污水管道共3.2千米。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5.17382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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