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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 2024-02-25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寿宁县新城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寿发改审批 [2022]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劵、地方配套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福建梦恣凡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及南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厂站部分: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5.0 m³/d ,近期建设规模 3.0 m³/d 。包括污水处理设

施、污泥处理设施、综合楼、停车场、进水管线、尾水排放管、排放口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及三通一平。 污水主干部分:污水

干管管道建设起端与寿宁县城市管理中心污水主干管连接,终点位于新建新城污水厂处,新建污水主干管管道总长度约

14792m ,管道管径 DN200~DN300 长度为 676m DN800~DN1000 长度为 14147m ,管材采用内肋增强聚乙烯( PE )螺旋波

纹管和污水用 C25 级球墨铸铁管;新建污水检查井约 369 座;管道重力流敷设需开挖隧洞长度约 1570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

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

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 21866.52 万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

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的取费标准下浮 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 211.39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

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

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

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 )查询。

3.6 投标人 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

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 )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有关于涉及工

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 黑名单 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2021]2 号)的要求执行。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 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

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3 号)、(闽

发改规 [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 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 1 号东方商住城 16 3 层,邮编: 35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99902957 ,传真: /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梦恣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 32 号联信财富广场 B-3 1 516 室,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小梁,传真: /

联系人: 17513364105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335

联系电话: 0593-2173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 2 ( 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3-558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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