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审许【2023】0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定州市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明月街(中兴路-公园路-兴定路)、兴华路(明月街-北门街)、中心北街(兴华路- 中山路)、中心南街(中山路-迎泰门)、公园路(中兴路-风景城二期-护城河桥-建设街-清风街)、旧 107 国道北段(兴定路-清风街)、中山西路(地道桥-胜利街);3)建设规模:对明月街(中兴路-公园路-兴定路)、兴华路(明月街-北门街)、中心北街(兴华路-中山路)、中心南街:(中山路-迎泰门)、公园路(中兴路-风景城二期-护城河桥-建设街-清风街)、旧 107 国道北段(兴定路-清风街)、中山西路(地道桥-胜利街)共计 7 条市政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进行改造提升,共进行车行道改造提升面积 76344平方米,车行道罩面面积 84210 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提升面积 90471 平方米;建设雨水管道长度 2663 米,污水管道长度 2532 米,检查井井盖更换、树池修整等其他附属工程;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0 09:00至2023-09-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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