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海港区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区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3]43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西部片区。 2.1.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电力管沟
(B=1.2m)长 493 米;新建DN165电力预埋镀锌钢管长5520米,新建DN150 MPP电力预埋管384米;2)新建d600过路预
埋管512米;3)新建DN500给水管道长1083米;4)新建d600雨水管道长792米,新建d800雨水管道长800米,新建
d1000雨水管道长766米;5)新建d400污水管道长192米,新建d500污水管道长1083米。配套附属道路修复面积约32490
平方米。本工程实施范围内设置电力管沟、给水、雨水、污水等市政管线及配套附属道路修复等其他相关市政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额约86.58万元。 2.1.3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海港区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
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
中国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 09:00至2023-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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