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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射阳河沿线污水支管网工程合德镇兴耦街道污水支管道工程(三标段)

· 2023-01-04

合德镇兴耦街道污水支管道工程(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射阳河沿线污水支管网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射阳河沿线污水支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合德镇兴耦街道污水支管道工程(三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部分路段拆除、恢复及污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637.1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月,竣工日期: 2023年 4 月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德镇兴耦街道污水支管道工程(三标段)

主要包括部分路段拆除、恢复及污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同时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定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可参与基准价计算,但不推荐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

备注: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若投标人拟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之外的其它品牌,应确保其质量标准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并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具相关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相关书面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并同意增加推荐品牌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注:使用的推荐品牌产品必须是总厂产品)

2.7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5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

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与比例:

(1)完成形象进度至工程量80%时,付合同价的30%工程款并打入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2)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政府工程审计工作结束,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工作的当年年底,付至政府审计审定价的8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

(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的当年年底,按政府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工程款项(包括包含在工程款中的3%工程质保金)。

(5)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工程开工后,中标人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有足额资金用于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7)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中标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兑付专户,专户资金为工程拨付款的 30%,农民工工资拨付时须经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负责人一致同意后方可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需在中标后进场前开设,并将相关账户信息报招标人备案。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12.7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1 13 9 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应照

电 话:1537121836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27号楼四楼

联系人:杨丽华

联系电话:0515-69686306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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