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涉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井元污水处理厂提标 及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涉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涉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井元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1)对现有井元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提标改造,从一级A标准提高到地表水准四类。处理规模不变仍为2.5万m/d,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342.22m,主要包括原厂单体改造,以及新建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氧化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污泥高压板框脱水系统、除臭系统。新建构筑物有二沉池、剩余污泥池及中间提升泵站、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及反洗水池、反冲洗废水池、中水池、液氧站、污泥浓缩池、生物除臭滤池;新建建筑物有臭氧制备间、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次氯酸钠间、污水源热泵房、中水泵房、变配电室、附属用房。(2)配套管网工程:东枯河中水管网工程,共计新建5234m中水管道;东枯河污水管网工程,共计新建3648m污水管道;冀津园区雨污水管网工程,共计新建2930m污水管道,新建363m雨水管道。2.1.1资金来源:政府债券。2.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3 09:00至2022-12-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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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涉县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涉县西岗市场院内北侧二楼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刘月荷 | 联系人: | 申伟伟 |
电话: | 0310-3893139 | 电话: | 0310-3856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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