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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

· 2022-12-17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01月1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119001001

招标编号: SHASHC12210879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5421562.12元

工程规模:松山湖北区十路西起阿里山路,南至台中路,路线总长约573.722米,实施长度约493.021米,其中A线长约231.431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B线长约261.59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2车道。均为城市支路等级,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最大排水管径DN1000。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发包范围:松山湖北区十路道路新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现状机动车道路面、人行道、绿化带、路缘石、标志牌,移除树木,新建路基(含草皮防护、挡土墙、水沟等)、机动车道路面(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树带、渠化岛,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等;2、交通工程:含新建标志牌、路名牌、交通标线、交通疏解等;3、给排水工程:含现状路面、绿化带、路缘石的破除及恢复,敷设给水、雨水、污水管道及各类配套设施,各类井,雨水口,现状管线保护等;4、电气工程:含车道、人行道破除及恢复,新建电力线缆及保护,电力接线井,新建通信线缆及保护,通信井,现状通信管线保护或拆除,监控迁移,智慧路灯及灯杆安装,新建照明线缆及保护,照明接线井,现状路灯迁移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陈嘉欣 0769-2289226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建斌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6)第(3)点所述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结果为准;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对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异议,但不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电子保函;③保险电子保单。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人接受的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769-22892260;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4室。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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