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人 | 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管理局预算主管单位 | ||||
工程名称 | 吉州区城北片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
工程地点 | 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北大道以北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吉安市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吉州区城北片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吉区发改环资字〔2024〕3号 | ||||
项目编码 | 关于吉州区城北片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吉区发改环资字〔2024〕3号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项目总投资 | 17000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64420829.26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工程类别 | 公业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 改造的排水管总长度约15.94公里,新建管径为DN300-DN800的污水管道约为11.92公里,新建管径为DN300-DN1500的雨水水管道约为4.02公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以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必须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相关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根据《吉安市关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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