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包条件
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岙汤山边油污雨水分离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人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
2.2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污水管及污水检查井、原化粪池前污水管道及合流管道疏通与修复、砼路面修复,新建化粪池及隔油池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发包控制价:565416元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的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及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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