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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安康市江北寇家沟、三安园沟、塘坝沟及江南城区东坝片区;
2.2项目概况:1、寇家沟:污水管网工程3380.77米、现状沟渠清淤270米约610方、生态防护治理9880平方米、新建垃圾收集点4处;2、三安园沟:新建DN400~d1000污水管道3823.31米,改造3*4米桥涵7 处46m,新建施工便道500m,生态恢复面积约24713平方米。沟道清於1950m,沟道垃圾清运量800m3,沟道清淤约2500m3。3、塘坝沟:新建污水管道、排水箱涵、联通道路、生态恢复;4、东坝片区:新建提升泵站一座,新建管径DN1000污水管网1762米,污水检查井30座;新建管径 DN2000-DN2200雨水管道 1315.50米,雨水检查井26座;
2.3招标范围(概况):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主要山洪沟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2.4其它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法人主体,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为: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是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分供商;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是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的合格分供商;
3.3未被列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陕建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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