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为完善明月湖公园服务配套设施,满足周边群众休闲娱乐需求,拟对我公司比邻文化园儿童沙池旁(约300㎡)对外招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比邻文化园儿童沙池旁地块
二、招商用途
健康医疗项目
三、招商期限
16年
四、招商形式
公开招商
五、招商底价
22.00元/㎡·月,合作费每三年递增5%,由合作方自行交纳土地使用税,其中建设及市场培育期3个月,免交合作费。
六、特别约定
(一)本项目须为健康医疗项目,并为临时建筑(如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由合作方负责,环境集团配合),不占用心圩江项目建筑指标。
(二)合作方按6个月为一期支付环境集团合作费。
(三)电量增容以及生活污水管道建设由合作方负责,环境集团配合,不允排放医疗废水。
(四)本项目合作终止后需恢复场地原貌。
七、资质设置
(一)合作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二)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合作费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合作费;
(三)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他说明
(一)建设及市场培育期3个月;
(二)按每6个月为一期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第一期合作费以及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支付,之后每一期合作费乙方应在上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期的合作费,直至合同期满,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三)场地设施管理及安全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九、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6日
十、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位/人只需提供一份报价资料,密封于文件袋内,并在封口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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