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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更正公告

· 2022-10-01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更正公告

2022年10月01日 02: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鞍山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1日 02: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力墨
项目联系电话0412-2211900
采购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555395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福利街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2-221190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9-16 至 2022-09-22
撰写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300-028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300-028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采购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2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03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05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更正为:
02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03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05包: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第三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05包: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为4243万元,通海大道(鞍腾路~人民路)新建雨水边沟共约9800m,雨水连通管共约900m。新建 d400~d500 污水管道共约6100m,DN300 污水压力管 150m,并在通海大道东侧、人民路南侧新建 7500m 3 /d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更正为05包: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为920万元,该项目新建东变街(建国大道—山南街段)道路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南部,西起建国大道,东至规划的山南街,道路全长420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绿化、给排水、交通设施及燃气工程。
(3)第三章服务需求,★五、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01包:以此为准
★01包
名称 相关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及学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技术职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同类工程业绩 无要求
年龄或总监工作年限 无要求
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 人数:不少于4人, 投标人需根据对应包组内的工程内容配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培训证书
造价人员 人数:1
具体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且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需求
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人数:1
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书
档案管理人员 人数:1
具体要求:具备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岗位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1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hcgdl@163.com
4.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JH22-210300-02844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 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腾讯会议号:5997106646。
8.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9.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0.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 0412-555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 0412-2211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力墨
电  话: 0412-221190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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