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1900-04-01-82852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创业路雨污分流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创业路雨污分流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创业路雨污分流工程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东莞市莞城街道 | ||
资金来源 | 全部镇(街道/园区)财政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镇(街道/园区)财政投资,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内容与范围: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创业路雨污分流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道路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招标方案说明:拟定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协助甲方审查投标报名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及报批、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申请评标及评标专家抽取、组织预备、交底、答疑、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签发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办理相应备案手续、编写招标情况报告、招标资料整理归档、处理招标工程后续工作(协助调解争议、为招标人提供工程咨询等)、保证招标工作按时按质顺利进行的事项。 | ||
招标内容 | 各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创业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项目于2024年09月2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工程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4项统一修改为:3.2.4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内容不变,以下无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177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9985017.4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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