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阅武路(沈阳路-大连路)地下管网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4〕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争取国债资金、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全长129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及道路开挖恢复等。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
2.3计划工期:施工100 日历天;
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竣工验收同步。
2.4招标范围:阅武路(沈阳路-大连路)地下管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及道路开挖恢复等。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阅武路(沈阳路-大连路)地下管网工程施工
阅武路(沈阳路-大连路)地下管网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4 日起至2024年 8 月 21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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