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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青龙大道、幸福路雨污管网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21

修武县青龙大道、幸福路雨污管网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2-09-2 交易编号:修交易[2022]JSZ 053

招标编号修招E-2022-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青龙大道、幸福路雨污管网灾后修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青龙大道、幸福路雨污管网灾后修复重建项目

2.2.建设地点:修武县城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幸福路(青龙大道-云台大道)及青龙大道(宁城大道-幸福路)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其中:1、青龙大道(宁城大道-幸福路)工程全长约3588.764米。(1)道路工程:破除现状非机动

车道、人行道、树池并新建,拆除并新建施工范围内的侧石及边石,在侧石外侧增设平石。(2)污水工程:宁城大道至运河南路段,在中西18.0~28.0米处设计一条di500~di600污水管道,自南向北收集沿线及相交道路污水后排入运河南路现状di800污水管道中;幸福路至运河南路段,在中西28.0~31.0米处设计一条di500~di800污水管道,自北向南收集沿线及相交道路污水后排入运河南路现状di800污水管道中。(3)给水工程:拆除原给水管,沿青龙大道(宁城大道﹣幸福路)道路两侧人行道,重建敷设管径为DN200-400的球墨铸铁管,与市政供水管道连通。2、幸福路(青龙大道﹣云台大道)工程全长约2600.294米。(1)道路工程:破除七贤大道以东现状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树池并新建,移除并新栽行道树,破除七贤大道以西现状人行道、树池并新建,拆除并新建施工范围内的侧石及边石,在侧石外侧增设平石。(2)污水工程:对青龙大道至七贤大道段路北侧现状di400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在路中南20米处新建一条d800污水管道;在七贤大道至竹林大道段中北11米处新建di500污水收集管道,中南11米处新建d800污水主管道;在竹林大道至云台大道段中北14米处新建di500污水收集管,中南20米处新建d800污水主管道;路北侧污水收集管道分别设在七贤大道、王庄大街、竹林大道、云台大道路口处接入路南侧设计污水管道中。(3)给水工程:拆除青龙大道至云台大道段现状DN500-DN600给水管道,在路南人行道上新建DN500-DN600给水管道。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

2.4.1、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变更签证及手续、保修期服务等;

2.4.2、施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工程施工图上所有工程项目,包含主要设备材料。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主要负责人:

3.3.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出具2022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2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出具2022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3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并出具2022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出具社保证明明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查询日期为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查询项目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及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开标前七天内);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供牵头单位证明,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备案证明材料);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单位需同时授权同一代理人为本项目的合法代理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29218时00分至202292723时00分(北京时间)

4.2方式: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标书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下载即可)。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CA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投标。

4.3售价:人民币0/套。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下载,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1。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工:1372142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29时00分,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线签到、解密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后30分钟内。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11http://222.143.135.34:789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提交原件资料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9.3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13782899691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517744362

11.监督单位

修武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3390 

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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