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那黄大道94亩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公示单位 | 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5 09:20 至 2024-08-14 09:20 |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 地块面积(m2) | 63081.6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2年至今 | 活动历史 | 调查地块2014年以前属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集体土地,主要作农用地使用,布局有旱地、林地、西北角少量农村自建房,旱地主要种植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林地上为自然生长的乔灌木;2016年开始在地块内西面陆续修建农村自建房;2017年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南宁市二零一六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开展收储,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174(详见附件4)。2019年渌坛路修建,地块内存在部分填土及施工建筑材料;2021年至2022年相邻地块修建居民区,部分填土堆放至地块北侧及东侧,在地块西侧搭建了一些简易的项目活动板房,于2022年下半年拆除。2023年03月,地块启动征地计划,2023年7月24日广西瑞祺房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本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2300158号)。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东片区南部(局部)控制详细规划(调整)》C-07-02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 地块详细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交投和顺青云台 | |||
经度 | 108.393954 | 纬度 | 22.73058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23 至 2024-06-2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黄恒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77003232 | ||
钻探单位名称 | ||||||
无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恒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7700323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广西瑞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镇泽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0771190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百灵路100号6栋A单元商业一层152号商铺 | |||||
报告主要结论 | 南宁市那黄大道94亩项目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地块位于南宁市那黄大道、良玉大道、渌坛路及稔水路围合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93954°,北纬:22.730584°,调查范围东至稔水路、南至良玉大道、西至那黄大道、北至渌坛路,地块总占地面积63081.60m2(合94.62亩)。 调查地块2014年以前属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集体土地,主要作农用地使用,布局有旱地、林地、西北角少量农村自建房,旱地主要种植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林地上为自然生长的乔灌木;2016年开始在地块内西面陆续修建农村自建房;2017年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南宁市二零一六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开展收储,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174(详见附件4)。2019年渌坛路修建,地块内存在部分填土及施工建筑材料;2021年至2022年相邻地块修建居民区,部分填土堆放至地块北侧及东侧,在地块西侧搭建了一些简易的项目活动板房,于2022年下半年拆除。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洞片区南部(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2300158号))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形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污染识别,得出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上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种植前期会施用少量肥料确保农作物的存活率,早期种植距今年代已久远,少量的肥料对表层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2)由于周边房地产开发,将挖掘的土壤堆放至地块范围内,主要是周边地块清表少量土壤及修路用的砂石,根据历史影像及村民访谈周边地块都为坛泽村集体农用地和林地,未曾引入外来土壤,对本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根据地块现状虽已由广西瑞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场地内部分区域已硬化,构筑物建设部分区域主要为项目建设建筑材料,材料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未曾引入外来土壤,工程项目部和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送至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本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4)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相邻地块2019年之前为坛泽村集体农用地和林地,种植期间施用少量肥料,对地块内对表层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现目前周边居民区及学校配套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有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本地块内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调查结论为: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那黄大道94亩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公示单位 | 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5 09:20 至 2024-08-14 09:20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
地块面积(m2) | 63081.60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2年至今:调查地块2014年以前属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集体土地,主要作农用地使用,布局有旱地、林地、西北角少量农村自建房,旱地主要种植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林地上为自然生长的乔灌木;2016年开始在地块内西面陆续修建农村自建房;2017年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南宁市二零一六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开展收储,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174(详见附件4)。2019年渌坛路修建,地块内存在部分填土及施工建筑材料;2021年至2022年相邻地块修建居民区,部分填土堆放至地块北侧及东侧,在地块西侧搭建了一些简易的项目活动板房,于2022年下半年拆除。2023年03月,地块启动征地计划,2023年7月24日广西瑞祺房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本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2300158号)。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东片区南部(局部)控制详细规划(调整)》C-07-02地块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
经度 | 108.393954 |
纬度 | 22.730584 |
地块详细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交投和顺青云台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23 至 2024-06-24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黄恒 联系人电话:15277003232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恒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77003232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广西瑞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杨镇泽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50771190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百灵路100号6栋A单元商业一层152号商铺 |
公示主要结论 | 南宁市那黄大道94亩项目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地块位于南宁市那黄大道、良玉大道、渌坛路及稔水路围合地段,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93954°,北纬:22.730584°,调查范围东至稔水路、南至良玉大道、西至那黄大道、北至渌坛路,地块总占地面积63081.60m2(合94.62亩)。 调查地块2014年以前属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集体土地,主要作农用地使用,布局有旱地、林地、西北角少量农村自建房,旱地主要种植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林地上为自然生长的乔灌木;2016年开始在地块内西面陆续修建农村自建房;2017年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南宁市二零一六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开展收储,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174(详见附件4)。2019年渌坛路修建,地块内存在部分填土及施工建筑材料;2021年至2022年相邻地块修建居民区,部分填土堆放至地块北侧及东侧,在地块西侧搭建了一些简易的项目活动板房,于2022年下半年拆除。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玉洞片区南部(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2300158号))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形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污染识别,得出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上玉米、萝卜、菜心等农作物种植前期会施用少量肥料确保农作物的存活率,早期种植距今年代已久远,少量的肥料对表层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2)由于周边房地产开发,将挖掘的土壤堆放至地块范围内,主要是周边地块清表少量土壤及修路用的砂石,根据历史影像及村民访谈周边地块都为坛泽村集体农用地和林地,未曾引入外来土壤,对本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根据地块现状虽已由广西瑞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场地内部分区域已硬化,构筑物建设部分区域主要为项目建设建筑材料,材料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未曾引入外来土壤,工程项目部和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送至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本地块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4)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相邻地块2019年之前为坛泽村集体农用地和林地,种植期间施用少量肥料,对地块内对表层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现目前周边居民区及学校配套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有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本地块内土壤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调查结论为:该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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