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沧县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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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216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沧县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县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沧县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县发改投字[2023] 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县黑龙江大道熙平路至青岛路北侧规划路段;规模:项目铺设雨水管道 3552 米,采用 d800-d1400 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道 2169 米,采用 DN500-DN800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同时实施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估算价:金额为162.02万元;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方式评审。(1)评 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沧城管字(2023)90号】要求,该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第三方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收费标准(每个投标人收费9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3 09:00 至 2024-05-2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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