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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三双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道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5-22
招标公告名称: 滦州市三双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道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2099001G01
招标内容:

滦州市三双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道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州市三双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滦审批字(2024)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2.1.2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工。2.1.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电力排管工程。起点为与现状建华路中心线交点,终点为与安康路,设计总里程499.66米。给水管道DN300,长度504米;雨水管道d800-2000,560米;污水管道d400,490米;通信排管工程UPVC 110*8,长度616米;电力排管工程De160*8,长度556米。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列入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 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包 括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平台及 CA 服务热线:唐山市电 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 北京 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 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6)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特别提醒: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 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2 09:00 至 2024-05-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智仁嘉合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地址: 滦州市新城金瑞国际东门底商(惠民东道南150米)
邮编:

/

邮编: 063700
联系人:

费文斌

联系人: 刘方
电话:

0315-5031883

电话: 0315-71078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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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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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rjh710787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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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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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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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008272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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